作曲与作曲技能理论
学科:文学
类别:艺术类
专业称号:作曲与作曲技能理论
事务培育目标:本专业培育具有必定的马克思主义根本理论素养,并具有较全面的音乐创造常识、才能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书、播送影视部分从事作曲与作曲技能理论的创造、教育、研讨、修改等方面作业的高档专门人才。
事务培育要求:本专业学生首要学习作曲技能与作曲技能理论方面的根本理论和基础常识,把握音乐创造、教育、研讨的作曲技巧;偏重学习作曲者,应全面把握并熟练地运用各种曲式和体裁的作曲技巧;偏重学习作曲技能理论者,应深化体系地把握和声、复调、曲式、配器的专业常识和技能;偏重学习视唱练耳,应深化体系地把握音乐院校视唱练耳教师所具有的专业常识和技能;偏重学习戏剧音乐作曲者,应体系地把握戏剧音乐艺术的基础常识、戏剧作曲的根本技能和创造规则,具有从事戏剧作曲创造的专业水平缓才能;偏重学习电子、电子计算机音乐者,应体系地把握电子技能的有关常识,能较熟练地经过电子计算机进行音乐剖析、研讨和创造。
毕业生应取得以下几方面的常识和才能:
1.把握本专业的根本理论、根本常识;
2.把握对不同风格及体裁的著作剖析办法;
3.具有使用所学常识进行音乐创造和教育作业和根本才能;
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方针和法规;
5.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开展动态;
6.把握文献检索、材料查询的根本办法,具有开始的科学研讨才能。
骨干学科:艺术学
首要课程:作曲、作曲技能理论、视唱练耳、音乐史、戏剧史、中外民族民间音乐、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中国传统音乐剖析、现代音乐剖析等。
首要实践性教育环节:包含社会实践、艺术实践、教育实践等,一般每学期组织1-2周。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颁发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