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可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或非第一志愿考生。
2.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成绩高低、专业志愿先后确定。
3.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文化课与专业课同时达到录取线以上,按专业课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体育类采用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6.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7.我校预留少量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不平衡问题。